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第六批共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海右财经观察到,公开的18家公司中包含盛银消费金融前股东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顺峰投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本次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
据悉,顺峰投资为盛银消费金融成立时的股东之一。2016年2月,盛银消费金融由盛京银行作为主出资人,顺峰投资、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德旭经贸”)为一般出资人共同成,注册资本3亿元,三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20%,分别出资18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
此前,海右财经报道过顺峰投资退出盛银消费金融,该股东为多个案件被执行人,且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顺峰投资退出后,盛银消费金融最新股权比例为:盛京银行,出资22500万元,出资比例75%;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下简称“大连德旭”),出资金额7500万元,出资比例25%。
而大连德旭的情况也同样不乐观,大连德旭所持有的盛银消费金融股份曾多次陷入出质、冻结的状态。
天眼查显示,2016年4月,大连德旭所持盛银消费金融6000万元股份被其出质给盛京银行,这大连德旭在盛银消费金融所持的全部股份。
2022年1月,该公司持有的盛银消费金融6000万元股份被冻结,冻结期限为半年;
2023年7月,该公司持有的盛银消费金融7500万元股份被大石桥市监察委员会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
此外,大连德旭的股东为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信得嘉和”),于2022年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得嘉和法人王文新收到限制消费令。
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盛银消费金融总资产为65.87亿元,同比增长12.58亿元;个人消费贷余额为57.92亿元,同比增长19.21%。
2023年,盛银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36.63%;实现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增长27.37%。
2023年,盛银消费金融信用减值损失为0.62亿元,同比增长138.46%。
此外,该公司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从2022年的10.71%降至2023年的9.59%;资本充足率从11.83%降至10.72%。截至目前,盛银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与监管最新要求的10亿元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来源 海右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