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临近,气温渐高,阳光也变得越来越热辣,防晒类化妆品成了不少爱美人士出门的“必备单品”。其中,外型新颖、使用便利的防晒“喷雾”倍受消费者青睐。防晒“喷雾”该如何正确购买、科学合理使用呢?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做如下提示:
目前,生活中常见的防晒“喷雾”,分为喷雾剂型和气雾剂型两类。喷雾剂型不含推进剂,主要依赖压力泵产生的压力差喷出喷雾,喷出的“雾”一般液滴较大。气雾剂型含有推进剂,多采用金属罐包装,主要依赖推进剂喷出时汽化产生的推动力喷出喷雾,喷出的“雾”一般液滴更小,因此使用不当,发生吸入及爆燃的风险相对增加。
在购买防晒“喷雾”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应选择有正规化妆品经营资质的实体店或网店,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防晒“喷雾”产品,切勿一味贪图价格便宜而忽视产品质量;2、注意商品标签。选购时应认真阅读商品标签,留意生产厂家、限制使用日期、使用注意事项等,应选择带有“妆字号”的产品,可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或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化妆品监管APP识别商品条码,进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辨别真伪的查询;3、根据需求合理选购。选择防晒类化妆品时,不能简单选择SPF值大、PA“+”多的化妆品,防晒指数越高意味着防晒剂含量越高或成分越复杂,过度使用会加重皮肤负担,因此要根据环境条件选用适当的防晒化妆品。4、留存收据以便售后维权。购买时应索要小票,保存购买记录,如发生化妆品过敏等不良反应,应当“一停二清三就诊四报告”,如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在使用防晒“喷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吸入。避免在车内、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的空间使用防晒“喷雾”,喷洒时要注意避开鼻子、嘴部、眼睛等敏感部位。如果出现因吸入引起的鼻痒、咳嗽、胸闷等,应及时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并将化妆品清洗干净,避免再次接触。如果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2、规范存放。防晒“喷雾”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避免阳光直晒,使用时应远离火源、热源、撞击等,应避免将产品或使用完的空罐刺穿或投入火中。3、使用区域。应避免在伤口、红肿或湿疹等皮肤异常的部位使用防晒“喷雾”。4、使用人群。不建议儿童使用防晒“喷雾”,如必须使用,家长可以将产品喷于手掌后,再涂抹于儿童皮肤表面。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管力度,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强化质量监管。不断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