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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和济宁市阶段性取消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024-04-10 16:26:3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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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了解到,自2024年4月1日起,我省青岛、烟台和济宁三地市已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楼市再迎利好。

数据显示,目前,最新一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95%,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个基点(BP),即3.75%。

据悉,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后,青岛、烟台和济宁三地市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降至LPR-50BP水平;济宁市部分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降至LPR-40BP;烟台市部分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下降至LPR-35BP水平。总体上看,取消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后,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下行。

记者就该项调整咨询了上述三地市辖内多家银行网点,银行反馈已开始执行上述政策要求,对于4月1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借款人,按照新政策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近两天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办理房贷业务,银行会根据借款人自身资信情况确定具体贷款利率水平。

采访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贷款100万元、分30年还清、等额本息方式还款计算。如按照全国统一下限LPR-20BP(3.75%),每月应还款4631元;如按照LPR-50BP(3.45%)的贷款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4463元,每月少还约170元。银行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取消新发放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降低购房者贷款成本,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

以烟台市民孙女士为例,近期拟在烟台市莱山区购买一住房,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受理贷款时按照当时首套房贷利率下限LPR-20BP报价,实际执行利率为3.75%,贷款金额120万元,期限30年,平均每月还款额5557余元,等额本息还款,预计每个月贷款利息将近3750元。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后,该行根据结合现实情况,利率定价调整为可降至LPR-35BP(3.60%),如此一来,孙女士每月贷款利息金额降至了3600元,月利息支出节省近150元,一年下来利息支出可节省1800元。

青岛市民秦先生也享受到了这项政策红利,青岛市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阶段性取消后,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为其按LPR-50BP执行首套房商贷利率,贷款利率由3.75%下降至3.45%

据了解,秦先生商贷金额为148万,其每月还贷金额可直接减少230元。在利率调整政策的次日,秦先生立即前往售楼处拿下了中意许久的房子。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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