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评价各经营机构内控合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公正、客观地衡量负责人内控合规履职评价成效,民生银行东营分行积极探索实施内控合规管理后评价制度。
内控合规管理后评价制度的评价内容主要分为四个维度:一是内控合规制度执行情况,如关联交易报备、外包事项管理、损失数据收集、合规专员履职、反洗钱管理、Confidence系统整改时效及质量、合规培训宣讲等。二是监管政策落实情况,涵盖监管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监管检查配合、处罚及整改情况、信访举报处置情况等。三是员工行为管理及问责处罚情况,尤其对于新发生的员工违规行为增加考核权重,同时针对问责处罚情况进行全辖机构对比并形成画像,按照时间系数确定考核比重。四是针对案件及重大风险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不同于千分制考核下的各经营机构合规得分,内控合规管理后评价制度适用于对各经营机构负责人合规履职成效评价,目的是通过最终评价得分区分A/B/C/D四个等级,按照一定标准纳入年度积分平衡卡,作为对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内控合规管理后评价制度的实施,在提升各经营机构内控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负责人合规履职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为各经营机构的差异化管理提供了依据,激发了主动合规、自觉合规、通过合规创造价值的积极性。民生银行东营分行将在探索实施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总分行合规管理要求积极优化考核指标与规则,充分将内控合规管理后评价制度作为评价负责人合规履职的重要抓手,作为民生银行东营分行内控合规水平提升及流程机制完善的重要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