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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台指导意见 支持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2022-07-20 19:55:1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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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2021〕298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加快推进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日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关于支持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入科技创新领域,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指导意见》从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深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优化科创企业跨境结算、投融资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支持举措。

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方面,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和20亿元的再贴现额度用于支持试验区科创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腾挪出的信贷资金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支持试验区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双创债、碳中和债等创新债券产品应用。

深化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融资、供应链融资、政银担联动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构建人才有价评估模型,打造与“人才贷”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整合金融支持科创、绿色和普惠领域政策资源,拓宽科技创新支持领域;加大与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合作,探索开展业务创新。

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方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贷款支持作用,服务试验区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设备租赁+”、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银税互动贷款,加大对试验区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优化科创企业跨境结算、投融资服务方面,推动相关部门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推广到试验区;支持科创企业按规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提升投融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建立科技创新金融顾问服务工作机制,为科创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充分发挥“泉城链”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应用等方面优势,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与信贷流程再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科创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健全金融安全防控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试验区司法机关对接,畅通维权渠道,构建金融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形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的金融生态链,实现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金融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路径。

创建国家级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和实践,是配合全局性金融改革、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总行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济南市聚焦科创金融开展试验区建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总体方案》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并探索形成一批有特色、有突破、有成效的专项创新成果,带动全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冯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