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济频道>要闻 > 内容详情

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50% 金岭矿业提高投资者回报彰显发展信心

2024-09-13 16:12:2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9月11日晚间,金岭矿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关于分红的条款修改为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所余税后利润的50%。此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相较于原条款“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未来将大幅度提升分红比例。

业内人士表示,高分红的基础是公司盈利能力稳定。金岭矿业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近三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8亿元、2.03亿元和2.35亿元,此外公司账面资金充沛,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仅为12.07%。金岭矿业注重对股东的长期、稳定、持续回报,已实现连续5年实施现金分红,不断与投资者共享成长。公司2024年中期,公司推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的分配方案。

提高分红比例的信心,不仅源于稳健的基本面,也来自于金岭矿业对于未来战略方向的把控。尽管,铁矿行业受下游钢铁行业周期下行的影响,出现供需结构变化、价格高点下移的挑战。但今年上半年公司紧抓时代脉络,在山钢集团“扭亏赠盈”的根本目标下,进行一系列调整改革。公司新领导班子上任后,确立了由“铁矿石生产、加工商”向“矿产资源生产、加工和服务商”转变的发展思路,由单一的铁矿石生产、加工到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提升矿产资源生产、加工核心竞争力并提供差异化产品,打开了公司发展空间。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杜姿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