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珍奥集团获悉,经行政复议,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撤销了对彭某违法销售珍奥核酸等保健品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了一份行政处罚文书,该文书显示,被处罚对象为自然人彭某,处罚金额高达101万元,处罚理由是其“销售珍奥核酸等保健食品,对保健食品功能、销售状况作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今年2月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申请人珍奥集团对被申请人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该事件的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22年8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该决定书中提到,珍奥核酸相关产品广告中,主要存在“中国老龄公益事业突出贡献企业”、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3·15文化贡献奖”“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功能食品科研成果转化产品、“意味着有更多运动项目的国家级体育运动员使用珍奥产品,受益于珍奥产品”等共计4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以上信息主要是涉及商品销售情况以及曾获荣誉等信息,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上述信息确与实际不符并且对购买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该行政处罚明显存在调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依法应予纠正。
公开信息显示,珍奥核酸生产商为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总部位于辽宁大连市,公司注册资本1.02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张绍颖。“珍奥核酸”产品上世纪末就开始在市场上销售,至今媒体报道中仍存在较大的争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搜索发现,本次处罚涉及的彭某,曾为青岛市市南区迪瑞保健食品经营部和平度市普达保健品店的经营者,但两家机构均已注销。目前,彭某任山东珍奇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法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APP中显示,青岛珍奥健康食品有限公司、青岛珍奥核酸营销有限公司等20余家涉及珍奥产品销售的青岛公司或分支机构,绝大多数也被注销或吊销。
但这并不意味着珍奥集团在青岛停止了相关业务,高德地图显示,目前市北区、市南区西海新区、城阳区均有珍奥门店分布,不过门店数量仅为7家。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白鑫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