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4月8日,荣丰控股(000668.SZ)就出售威宇医疗33.74%股权收深交所并购重组问询函。荣丰控股3月2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简称“报告书”)显示,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盛世达出售公司持有的威宇医疗33.7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威宇医疗股权,将回归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主营业务。
公开信息显示,荣丰控股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荣丰地产,2008年通过与武汉石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上市,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世达投资”)持有荣丰控股40.85%股份,系公司大股东。
2021年,荣丰控股年报业绩双降,公司筹划业务转型。当年6月的重组公告显示,荣丰控股以现金3.17亿元购买大股东盛世达所持威宇医疗30.15%股权并以现金0.6亿元增资,与此同时,威宇医疗的股东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持有45.23%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荣丰控股,后者从而实现对威宇医疗的控股。
2022年9月26日,荣丰控股公告称,其与控股子公司威宇医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湖南威宇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威宇”)10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湖南威宇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但今年2月20日,荣丰控股公告称,拟终止前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湖南威宇100%股权的转让。
对此,深交所要求在结合收购威宇医疗的目的、业务发展规划、收购湖南威宇股权事项等,说明公司在拟收购湖南威宇后又终止收购并出售威宇医疗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此外,从荣丰控股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构成来看,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收入占比从0提高到88.12%,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占比则由99.84%降至11.43%。
对于威宇医疗收购时与出售时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且估值差异较大的问题,深交所也在问询函中进行问询。
公告显示,荣丰控股前期收购威宇医疗以及收购湖南威宇时均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增值率分别为34.69%、116.85%,而本次交易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果,评估减值率9.99%。
对此,深交所要求结合“可以获取相关信息对威宇医疗未来收益进行预测”,一年时间内两次资产收购均采取收益法等背景,说明本次交易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而非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评估减值但前两次评估均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一年时间内对威宇医疗收入增长预测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压低收入增长率及评估增值率的情况,并说明报告期内,威宇医疗综合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盈利指标较为稳定且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公司认为威宇医疗为不良资产并出售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