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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药业检出不符合规定产品 未回应是否在鲁销售

2022-11-21 16:47:0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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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知名上市药企葫芦娃(605199.SH)因被检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引发社会关注。

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55号),其中显示,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12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葫芦娃的名字出现在了12家涉事企业中。通报显示,标称为葫芦娃生产的维U颠茄铝胶囊Ⅱ产品,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产品规格显示为“每粒含氢氧化铝140mg,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mg,颠茄提取物10mg”,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是颠茄提取物含量测定。

葫芦娃总部位于海南,2020年7月上市,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药企业第45位,企业共有34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主打产品包括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等,在研产品约110个,销售网络覆盖境内的所有省份共2000多个县市。

公开信息显示,维U颠茄铝胶囊Ⅱ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含有氢氧化铝、维生素U、颠茄提取物等成分。葫芦娃生产的维U颠茄铝胶囊Ⅱ商品名称为谓舒欣。

为了解颠茄提取物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食用该批次维U颠茄铝胶囊Ⅱ是否对患者有不良影响等问题,记者致电葫芦娃咨询,并根据公司客服提供的电话联系到杭州营销中心一位刘姓负责人,其表示将向相关部门汇报后回复。

对于不符合规定药品的处置,通告中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通报显示,葫芦娃这批次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是从经营渠道抽检发现,检品来源有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广西太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平泰康资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涉事产品是否在山东有售,以及企业是否已经采取应对措施,记者同样咨询了葫芦娃,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并未回应。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孙姮 李雨馨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李沛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