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一批化妆品抽检报告,经抽检查验,标示名称为“伊丽莎柏早霜”“伊丽莎柏晚霜”“淑菲妍雪肌霜”“荷黛儿草本赋颜修护霜”这4款化妆品均属于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
国家药监局责成上海市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伊丽莎柏早霜”及“伊丽莎柏晚霜”的两款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标示生产商为“台湾宜兰市康乐路132、135号”的“伊丽莎柏早霜”及“伊丽莎柏晚霜”均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此外,国家药监局责成上海、浙江、广东、陕西省(市)药监局对标示名称为“淑菲妍雪肌霜”“荷黛儿草本赋颜修护霜”的两款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标示品牌方为广州逸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方为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淑菲妍雪肌霜”,标示委托方为西安荷黛儿玉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重生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的“荷黛儿草本赋颜修护霜”也都属于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夏子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