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山东全省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启动。
记者了解到,消费环境牵动民生、事关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消费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群众满意导向,去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省市场监管局抓住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制定实施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12条措施,对违法行为坚决顶格处罚、处罚到人、行刑衔接、应曝尽曝,大家从网站、报纸上都能看到公开曝光的案例。
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唯一一家实行“2小时分送、24小时回应、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坚决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即接即办、办必有果”。
去年12月份,省市场监管局专门召开了全省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基础上,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扩面提升行动,并列入今年重点攻坚事项,将创建范围由原来的12大领域扩展到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对放心消费创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说到做到,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联动、一抓到底,确保让人民群众满意。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发力,打好“组合拳”,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突出抓好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落实
具体目标是实现“一升一降”,“一升”就是通过深化流程再造、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应用等,高效办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坚决做到“2小时内分送、24小时内回应、重大紧急投诉举报24小时内进行处理或核查”,在保持群众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率和办理过程满意率“两个100%”基础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办结率,力争办理结果满意率和办结率100%;“一降”就是通过压实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体第一时间就地解决消费纠纷,同时推广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复杂疑难消费投诉解决,从源头上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突出抓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以商场、超市、商店、药店、网店、餐饮店、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创建为基础,以社区、街区、特色小镇、综合体、电商平台放心消费创建为重点,以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为引领,点线面结合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将目前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放心消费创建,实现创建活动全地域、全领域覆盖,年底前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5万家以上,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突出抓好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
将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向线下延伸,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社会知名度、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专柜、品牌商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引导相关市场主体承诺并落实无理由退货,推动提升服务质量,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突出抓好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部署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市场、进街区景区、进企业、进农村等“五进”行动,年底以前,全省所有经营业户集中场所全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实现对一般性消费纠纷即时办结率100%、力争和解成功率100%。
突出抓好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聚焦关系民生、纠纷易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力引导发展ODR单位,推动所有具备条件且有需求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部发展成ODR单位,将消费纠纷第一时间通过平台转到企业去,并加强对ODR单位业务指导,推进经营者与消费者在线协商和解消费争议,使其成为消费纠纷快速和解的主渠道。
突出抓好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开展
建立健全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机制,围绕消费侵权突出问题,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及时公示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个案信息,震慑违法失信经营者,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突出抓好标准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
围绕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领域,分行业健全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优化升级创建服务系统,强化创建工作支撑,提升创建工作效能。
突出抓好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加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协作联动,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广泛动员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