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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取消接水费等不合理收费

2021-03-03 08:36:4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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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3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取消《通知》中涉及的不合理收费。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涉及的不合理收费主要涉及供水环节、供电环节、供气环节、供暖环节、接入工程费用、其他各类收费等六个方面。

以供水环节为例,山东将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在供电环节方面,山东将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在供气环节方面,山东将取消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等;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在供暖环节方面,山东将取消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尤其是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此外,对于少数保留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山东要求各地要从严核定价格(收费)标准;对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项目,有关企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丁一凡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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